Ⅰ 电影票房分成

以100块票房为例:

1、国家直接先扣掉3%做为电影专项基金,5.5%的税款
这部分8.5%,就剩下91块半了。

另外,现在你知道每张电影票,你已经自动给国家交了税,看电影顺道当了纳税人。
这8.5%,影院、院线、片方都见不着钱,直接被划走了。

2、剩下91块半里,差不多有一半左右,直接分给院线和影院。
其中院线大概在5%左右,也就是100块里,有个4块多吧。
其实院线这钱也比较好赚,特别是签约为主的院线,这块是个稳定的收入。
像万达、金逸这种垂直管理的院线,这两块收入基本就被算做一块收入了。

3、院线、影院分完之后,发行方还要收一个发行代理费(发行佣金),目前行规是发行票房可分配收入(毛收入)的5~15%比例都是正常。
票房可分配收入(毛收入)= 总票房 ─ 3%电影基金 ─ 5.5%税款 ─ 院线和影院分成款(38%~43%不等)

发行总可分配收入 = 票房可分配收入 + 其他渠道发行收入 (电视、音像、网络、政府奖金、海外……)

发行方要在发行总可分配收入中逐项减掉下面几项内容后,才是片方所得:
1)发行佣金
2)导演或主创明星奖励(有或者没有)
3)代为垫付的发行成本(拷贝费+宣传费等)
4)税金(往来发票都是要交税的)

你看,上面都减完了,剩下的才是片方净发行收入(净收入)。

唉,能剩多少呢。。。

其中,代为垫付的发行成本这块,学问大了,回头另说吧。

一般来说,100块票房收入,片方能分到30块多点。
在这个基础上,再加其他渠道发行收入,最终能不能回收成本,就听天由命+撞大运吧。

500万制作费电影,如果也拿500万做宣发的话,整体投入1000万。
如果你打算只靠票房回成本,那最最安全,就得票房有3000万,才刚刚打平。
但很多电影,比如甄子丹动作片,海外有一些收入,那国内票房收支平衡点就不用成本乘以3.
大体这么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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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为补充评论的答案:

1、院线公司是管理影院排片的管理公司,影院目前其实是对外资开放,但院线似乎不对外资开放。
全国有36(还是37)条院线,最近经常有院线合并或新院线产生,不太确定。

院线下属影院的影院主要分两种:
1)垂直直属关系,即资产关系,比如万达院线、金逸院线中绝大多数都是万达集团自己投资的商业地产中自己的地皮项目,影院全资归母公司所有,这种院线对影院的控制力非常强,像万达院线旗下影院的排片,都是院线直接中央排片,影院经理都没有排片权,其实就是一个店长的意思,主要工作就是伺候好观众就行。
2)加盟关系,影院所有权与院线所有权不是同一家,跟上面不相同。这种影院就可以自由选择加入不同的当地院线,比如UME影城,自己数量不多,就加盟不同的当地院线,看哪个院线给自己的条件待遇好,就加入哪个院线,而院线为了自己的业绩排名,也在尽量争取优质影院加盟自己的院线。
3)还有其他混合的关系,太乱,就不多说了。

2、影院就是单店,院线就是品牌连锁,其实管理标准统一的院线旗下影院(无论自有,还是加盟)跟麦当劳、佐丹奴这种品牌连锁贩售店,没什么区别。

3、贴片广告和植入广告费用的多少,完全取决于项目本身情况。
越是热门的电影,才好容易拉到贴片和植入。
这个完全没有固定标准。
但关于贴片和植入的详细情况,我还是在另外一个帖子,关于发行渠道的那个(还在继续待续未完着呢)里面来逐个详细回答吧。

4、微博上不少朋友,关心海外市场分成是怎样模式,其实大概差不多。
只是如果你是片方,你把片子卖向海外,你跟海外发行商的分成方式就是另外一回事了,都是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具体见还是上面那个收入不同渠道的帖子里有详细说明。

Ⅱ 电影票房的收入是归谁所有的

国产电影票房分账,扣除5%电影专项资金,3.3%营业税剩下的票房:原则上制片商不低于40%,院线7-10%,影院不高于50%,具体多少比例具体协商

海外引进片:扣除5%电影专项资金,3.3%营业税后:海外制片商35%,发行商(中影/华夏)17%,影院和院线48%

Ⅲ 营改增后小规模纳税人影院票房收入如何缴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规定,自2013年8月1日起,广播影视列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包括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服务、发行服务和播映(含放映)服务。本文对电影院“营改增”试点后的特殊税务处理分析如下。

混合经营

为方便消费者,电影院内设小卖部出售休闲食品,“营改增”试点前,按混合销售行为一并缴纳营业税。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行为。除本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同销售货物,不缴纳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务,缴纳营业税。该文件明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因此,在“营改增”试点前,电影院将售票收入、销售货物收入一并按“文化体育业”3%的税率申报营业税是有政策依据的。

而在“营改增”试点后,不再有销售货物和提供劳务视同混合销售行为的税务处理规定。

财税〔2013〕37号文件附件2《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试点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按照以下方法适用税率或征收率:1.兼有不同税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从高适用税率。2.兼有不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从高适用征收率。3.兼有不同税率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码锋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从高适用税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3号)第三条规定,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应税服务的纳税人,应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与应税服务销售额分别计算,分别适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标准。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具体程序,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上述规定,从2013年8月1日起,电影院按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相关规定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手续。如认定为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应按17%税率计算增值税,售票收入按6%的税率计算增值税。

例如,2013年7月,某市环宇影城经当地国税机关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8月实现电影票房收入318万元(不含预售电影票收入),出售食品收入58.5万元。本月购进货物(均为不含税价款)中,食品25万元、电影器材8万元和电费7万元,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于当月通过认证。8月应缴纳增值税=318÷1.06×6%+58.5÷1.17×17%-(25+7+8)×17%=18+8.5-6.8=19.7(万元)。会计处理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19700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197000。

实际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197000

贷:银行存款197000。

预售票收入

财税〔2013〕37号文件附件1《交通运输业和现代部分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为,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其中收讫销售款项,指掘搭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判模拿当天,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服务完成的当天。上述规定强调的是已提供应税服务,才发生纳税义务。影院预收票房收入,尚未提供应税服务,也就不存在增值税销项税的计算,应在提供应税服务完成时确定纳税义务时间。

接上例,环宇影城2013年8月末,“应收账款”贷方明细余额30万元,为累计预收消费者电影票房款。此余额不需在8月确认增值税应税服务收入,而应在以后期间,消费者实际消费转作收入时,计算增值税。

Ⅳ 演唱会票房收入如何纳税,纳税费率是多少

1.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3%。
2.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所称会计核算不健全是指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3.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实行简单办法计算应纳税额。按照销售额(不含税)和规定的6%和4%计算应纳税额(现在为3%不区分工业商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4.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可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即把含税销售额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Ⅳ 电影票房的收入都是导演赚的吗

以100块票房为例:

1、国家直接先扣掉3%做为电影专项基金,5.5%的税款
这部分8.5%,就剩下91块半了。
如果你问我去年100亿票房,其中3亿多的电影专项基金花在哪了,抱歉,我不知道。
偶尔在电影报上看到过电影基金干了啥事,都没印象了。
另外,现在你知道每张电影票,你已经自动给国家交了税,看电影顺道当了纳税人。
这8.5%,影院、院线、片方都见不着钱,直接被划走了。

2、剩下91块半里,差不多有一半左右,直接分给院线和影院。
其中院线大概在5%左右,也就是100块里,有个4块多吧。
其实院线这钱也比较好赚,特别是签约为主的院线,这块是个稳定的收入。
像万达、金逸这种垂直管理的院线,这两块收入基本就被算做一块收入了。

3、院线、影院分完之后,发行方还要收一个发行代理费(发行佣金),目前行规是发行票房可分配收入(毛收入)的5~15%比例都是正常。
票房可分配收入(毛收入)= 总票房 ─ 3%电影基金 ─ 5.5%税款 ─ 院线和影院分成款(38%~43%不等)

发行总可分配收入 = 票房可分配收入 + 其他渠道发行收入 (电视、音像、网络、政府奖金、海外……)

发行方要在发行总可分配收入中逐项减掉下面几项内容后,才是片方所得:
1)发行佣金
2)导演或主创明星奖励(有或者没有)
3)代为垫付的发行成本(拷贝费+宣传费等)
4)税金(往来发票都是要交税的)

你看,上面都减完了,剩下的才是片方净发行收入(净收入)。

唉,能剩多少呢。。。

其中,代为垫付的发行成本这块,学问大了,回头另说吧。

一般来说,100块票房收入,片方能分到30块多点。
在这个基础上,再加其他渠道发行收入,最终能不能回收成本,就听天由命+撞大运吧。

500万制作费电影,如果也拿500万做宣发的话,整体投入1000万。
如果你打算只靠票房回成本,那最最安全,就得票房有3000万,才刚刚打平。
但很多电影,比如甄子丹动作片,海外有一些收入,那国内票房收支平衡点就不用成本乘以3.
大体这么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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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为补充评论的答案:

1、院线公司是管理影院排片的管理公司,影院目前其实是对外资开放,但院线似乎不对外资开放。
全国有36(还是37)条院线,最近经常有院线合并或新院线产生,不太确定。

院线下属影院的影院主要分两种:
1)垂直直属关系,即资产关系,比如万达院线、金逸院线中绝大多数都是万达集团自己投资的商业地产中自己的地皮项目,影院全资归母公司所有,这种院线对影院的控制力非常强,像万达院线旗下影院的排片,都是院线直接中央排片,影院经理都没有排片权,其实就是一个店长的意思,主要工作就是伺候好观众就行。
2)加盟关系,影院所有权与院线所有权不是同一家,跟上面不相同。这种影院就可以自由选择加入不同的当地院线,比如UME影城,自己数量不多,就加盟不同的当地院线,看哪个院线给自己的条件待遇好,就加入哪个院线,而院线为了自己的业绩排名,也在尽量争取优质影院加盟自己的院线。
3)还有其他混合的关系,太乱,就不多说了。

2、影院就是单店,院线就是品牌连锁,其实管理标准统一的院线旗下影院(无论自有,还是加盟)跟麦当劳、佐丹奴这种品牌连锁贩售店,没什么区别。

3、贴片广告和植入广告费用的多少,完全取决于项目本身情况。
越是热门的电影,才好容易拉到贴片和植入。
这个完全没有固定标准。
但关于贴片和植入的详细情况,我还是在另外一个帖子,关于发行渠道的那个(还在继续待续未完着呢)里面来逐个详细回答吧。

4、微博上不少朋友,关心海外市场分成是怎样模式,其实大概差不多。
只是如果你是片方,你把片子卖向海外,你跟海外发行商的分成方式就是另外一回事了,都是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具体见还是上面那个收入不同渠道的帖子里有详细说明。

Ⅵ 电影院是按票房还是按开发票的金额申报收入因好多电影票是不开发票的。

每天统计,通过影城的售票系统直接在结束当日营业后上报当日票房数据到中专影,再由中影的数据处属理系统算出结果,全部数字化。
比如a影院一天放映了6场建党伟业,有学生票:30元,共10人,标准票:60元,共10人,团体票:20元,共10人,会员票价:15元,一共10人,那一天的总票房是:30*10+60*10+20*10+15*10 现在影院都实行的电脑售票,这些售票系统是和国家电影局电影专项基金管理中心联网的,每天的固定时间都会自动向专基中心发送票房数据,分成统计和票房统计是一个体系内的东西,不能分为两个体系,分成肯定要依靠影院票房的数据,跟票房没有关系的单位随便去统计,影院也不让,能设计到分成的也就是院线和发行公司,统计也是院线发给发行公司。 发行公司在发行前会给影院一个发行通知,每部电影都会规定一个最低售票价:比如变形金刚三的最低售票价15元,任何形式的团体、优惠会员卡均不得低于15元,也就是只要进一个人看电影,就最少要出一张15元的票。

Ⅶ 营改增后,影视公司从发行公司取得票房分账收入,开发票内容,税率多少,有无税收减免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1〕111号)的规定,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适用增值税征收率为3%
问题一:我们从B发行公司取得票房分账收入,属于什么应税项目,需要开具何种发票,发票名目,税率为多少?
现代服务业,通用发票,现代服务,税率3%,没有抵扣。
问题二:我们需要A公司为我们开具何种发票,发票名目,税率为多少?我们和A公司总共的收入为票房分账收入,如此来看,是不是这部分收入按照小规模纳税标准缴纳了两次税?
现代服务业,通用发票,现代服务,税率3%,是2重税
问题三:假设B发行公司付给我们的票房分账收入超过500万元,是不是我们会被自动认定为一般纳税人?是否需要另行申请?因我们不确定票房最终的收入,其它业务基本上没有,我们不想盲目的去申请一般纳税人。
不会自动认定,是依申请认定。你不申请没人鸟你
问题四:影视制作公司有没有税收减免政策,而我们营业范围中无许可性经营项目,与影视相关的有影视策划、从事文化经纪业务、版权贸易等,我们能否享受此部分政策优惠。
有。问国税
问题五:有一政策:2013年12月31日前,广播电影电视行政主管部门(包括中央、省、地市及县级)按照各自职能权限批准从事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的电影集团公司(含成员企业)、电影制片厂及其他电影企业取得的销售电影拷贝收入、转让电影版权收入、电影发行收入以及在农村取得的电影放映收入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这条政策与我们是否有关系。
与你无关。是针对送戏下乡的赔钱买卖的

Ⅷ 票房收入纳税3%和6%的区别

我国增值税采用来的是源比例税率,增值税税率分为四档。
一:基本税率是17%
二:低税率是13%
三:零税率
四:征收率,根据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而言,包括4%减半征收,4%,6%,17%。
增值税税率不管是普通发票还是专用发票都是一样的,不存在税率不同的问题,唯一的就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而普通发票不能抵扣。

Ⅸ 电影院交给院线的票房款怎么做会计分录

您和院线结算的票房分帐款、电影事业专项基金、还有票房税在设版立账目的时候都算权影院的支出,因为你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所以无法抵扣所得税,因此做为支出更好

因为在国内,电影制片是免税行业,所以发行公司不能给你提供可用于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所以你无法取得可抵扣的关于票房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回答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