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民工与包工头
① 包工头与民工劳务合同模范
朋友,劳务合同不用什么范本,只要逐项说明共同协议就可以,但是你一定要在上面的条款上按合法理由签署,尤其是“劳务”“劳动”它们要分开,因为在以后有纠纷的时候法律对劳务和劳动不是一个法规,在赔偿上也大不相同,另外要注意!合同上要把“承包”和“承揽”写明白!此项条款同样在法律上是不同概念。
② 农民工、包工头与施工单位的关系
农民工是包抄工头招来袭的人。
施工单位为完成工程,让包工头招人,来干活。
中标单位找人施工,一般是找单位来施工。包工头不具有用人资质,施工单位具有用人资质。
农民工干活,没有拿到钱,多是找到包工头,发生纠纷,双方之间是一样的,真正的用人单位是施工单位。就是申请仲裁的话,用人单位是施工单位。
③ 农民工与包工头的法律关系
雇佣关系,农民工与发包单位不存在直接的关系,但如果工头不给钱跑了可以以债权人的方式对其代位主张债权,索要工资
④ 农民工和包工头怎么确定是劳动关系
一般这种情况是雇佣关系,不是劳动关系
⑤ 如何认定包工头同工人的法律关系
劳动关系相比于雇佣关系,更有利于农民工与施工单位之间关系的稳定,也有利于农民工工作的稳定,对于整个良好社会秩序的建立也是必要的。因此,“应当倾向于以劳动关系来认定双方的关系,强化施工单位的社会责任,切实保护农民工的工作安全和就业安全。”
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的角度出发也应认定存在劳动关系为原则。目前现实实践中,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经济实力较弱,风险责任的承担能力较差,而且流动性较大,如果一旦发生工伤是事故或者群体欠薪时,非法承包者可能溜之大吉,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将无法得到保障。如果不认定农民工与施工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有可能造成群体性的讨薪事件,会危害到社会秩序的稳定,不利于农民工权益的保障。因此,只有加大对非法发包行为的惩处力度,加重非法发包企业的法律责任,让非法发包者承担用工主体的责任,才能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的社会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 b.以认定农民工与包工头存在雇佣关系为补充的理由
从实际情形来看,农民工直接受雇于包工头,受包工头直接管理,其工作内容好工作进度有包工头直接支配,他们的工资和劳动保护不是由施工单位提供,而是一般也由包工头负责,而包工头与施工单位之间存在工程承揽合同关系,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笔者认为如果农民工以其与包工头存在雇佣关系为由起诉,请求包工头与施工单位共同承担人身损害赔偿的,法院应予支持,而不应以农民工与施工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驳回其起诉,告之应主张工伤待遇。“况且如若我们简单地将其确定为劳动关系,全部纳入劳动仲裁的调整范围,面对这样一个庞杂的建筑行业及交织的法律关系,绝非劳动仲裁独家所能独家解决,其后果必然形成“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态势,同时现有的劳动仲裁的办案水平及人员素质也难以承担。
⑥ 农民工和包工头属于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包工头有没有必要给农民工缴纳社保
这种情况,在实践中,一般当作劳务关系看待。
⑦ 大家好,我有个问题急需解决。我有个亲戚是个小包工头和同村的兄弟们给人盖房子,(包工头和民工没有签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也就是说,一旦出现安全事故,发包人也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本案中,民工与包工头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⑧ 农民工与包工头可以签劳动合同吗关键是包工头没有自己的公司,包工头也是接别的公司活路请我们做
个人复与个人之间不制能签订劳动合同,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的一方必须为单位,另一方为个人。工人和包工头之间只能形成劳务关系,包工头给工人写了欠条就可以了,如果到期包工头不支付工钱,可以拿着欠条以债权债务纠纷为由起诉到法院。
⑨ 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怎么写
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致:(招标人全称)
为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本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 以(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的资格,郑重承诺:
本单位如果中标承建 (项目与合同段名称)工程,需要使用农民工时,将保证做到:
1、按照《劳动法》规定雇佣和使用农民工,工资将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
2、我单位分包单位雇佣农民工的,将要求分包单位按照第1条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负责督促其按照合同规定及时结付农民工工资。如因我公司未按合同约定与分包单位结清工程款,致使后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将由我公司先行垫付欠款。本公司对分包单位清偿拖欠农民工工资负总责。
3、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农民工工资的其他有关规定。
4、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造成农民工上访,本单位愿意无条件接受业主采取的经济等处罚,同时愿意接受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作出的其它处罚决定。
投标人:(全称)(盖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签字)
或被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注:本承诺书原件应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方可有效。
当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签字之后,那么就具有了法律效力,不过就算当事人拖欠了农民工工资,也不能以此承诺书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